更新时间:2022.12.01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敦促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
如果承租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出租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以通知的方式行使即可,当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承租人时,合同就解除。 如果承租方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 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次承租人的影响为,转租合同随之解除,次承租人不再享有对标的物的租赁权。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 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 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在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没有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三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