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解散后无法清算或者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退伙之后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照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 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而且是必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设立时的股东在有股东不如实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至少要有两个连带责任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应存在债务关系,债务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一般指物种、行为、智力成果等权益;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
夫妻档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因为夫妻档公司的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则判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
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以下这些夫妻债务是连带清偿责任: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