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应当与房地产权利人一致; 2、抵押人是公司法人,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公司应提供相应的股东大会决议;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抵押人与抵押物的权利人应一致;2、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3、明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用由谁承担;4、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
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的法律问题有: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是从属于购房贷款合同的从合同,抵押标的物尚未形成、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抵押人对于预售商品房不享有所有权。
1、抵押人与抵押物的权利人应一致; 2、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 3、明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4、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需要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应当与房地产权利人一致; 2、抵押人是公司法人的,应当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股东会或者特别决议的,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质疑抵押效力; 3、应为
抵押人若将已出租财产进行抵押,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订立租赁合同,
期房抵押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具体为: 1、在期房抵押中,抵押人不能是预售房屋的开发商,只能是预购人。 2、期房抵押合同是对主合同起担保作用的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必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合同当日
抵押人若将已出租财产进行抵押,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抵押已出租财产的注意事项是: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房屋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离婚登记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男女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男女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男女双方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时应该注意如下法律问题:男女双方必须为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男女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男女双方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