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分别有:合同双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经过了法定招投标程序;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法定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 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2、违法招标、投标或者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 3、违法分包、转包,应当认定无效。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必备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地址,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强制性规定要备案,备案是国家针对特定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主体意思表示真实;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2、城镇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设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会审后,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纠正; 5、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