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凡是对第三方(除本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原则: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强险责任方没有赔偿。强制保险只是用来赔偿对方的,我们的损失可以由对方的保险赔偿,但是如果所有的责任都由我们承担,那么对方的保险就不会索赔。
交强险进行赔付时不区分责任划分:交强险的12万2分为三个部分1)伤残赔偿金11万;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综合费用1万;3)财产损失费2000元。摩托车主在12万的范围内对您和电动车主进行赔偿,超出部
交强险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性的,对于交强险赔偿划分责任吗这一问题来说,交强险是带福利性的保险,是没有责任划分的说法的,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这是为了从保护伤者出发的因素考虑的,交强险内,医疗费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如下: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理赔限额是: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项目,具体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