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可以执行,只要该安置房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是如果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查封后,不得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该安置房能获得产权的,并且合同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该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 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
有房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尚未取得产证的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
拆迁安置房有产权。拆迁安置房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性质也有很大区别,一般来说安置房都是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是有产权的,但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上市交易。还有一些地方的安置房是政府直接购买的正规商品房来安置,这类安置房其实就是商品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案例,应将征地公告之日作为确定拆迁安置对象的时间节点。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是存在争议的,一部分人认为,被拆迁人只要在征地批复作出后去世,就有权获得补偿安置;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只有在征收公告发布后去世的被拆迁人才有权获得补偿
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的处理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拆迁安置的时间应当到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所的不便,并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