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效力待定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的合同;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不是效力待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在撤销后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过相应的权利人追认之后才有效,否则无效。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而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于: 1、合同缺乏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一般只是缺乏意思表达真相的合同生效要件,或者严重违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公平原则;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其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尚未确定,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无意思表示,或者主体资格不适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而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
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相对人主观不存在过错且未被追认的可以申请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追认,在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1、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无效、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时,该合同自始无效。
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