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退休工资属于退休金。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劳动者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根据他们所做出的贡献和所具备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或者退休条件,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保险待遇,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需要;而养老金就是所谓的养老保险,是国家
退休职工病故可以得到单位发的补助费。一般来说,申报丧葬补助费需要填写丧葬补助费申领表,等通过后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助了。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
2021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45元。 2、挂钩调整。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全部退休人员的总体调整水平为4.5%,共惠及烟台市77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据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不再执行原退休费加发政策。为做好政策衔接,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退休费发放政策。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等人员,其原来按
企业退休中人,就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符合退休条件后,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属于“中人”,除此之外还有对应的“老人”和“新人”。2019年退休中人养老金补发江苏省无锡市落实并补发到账,江苏省其他市
每年养老金调整的规矩都是人社部和财政部发通知,定下数字,然后各省市出细则,时间不统一,有些地区比较早,比如说上海,每年都是第一个,今年没有给出具体的这个明确时间节点。
实际上有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社保。第一类人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第二类人,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第三类人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