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须视情况而定: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行为人(无权代理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1、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
无授权代理人签合同,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追认有效力。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合同效力待定,一般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权终止代理行为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就是有效的。法律关于代理权的规定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他法律规定等。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经过权利人追认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没有被追认的就无效。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不是都无效,有一种无权代理叫表见代理,就是虽然没有代理权限确有存在使他人相信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且相对人不知道他没有代理权且尽到了交易上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权利外观的形成的责任可归咎于被代理人的。表见代理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关键需要看无权代理合同在事后是否被追认,如果事后被追认了,那么该合同就由无权代理变为有效代理,该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及该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如果未被追认,对被代理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1、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2、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实施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指代理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暂时无效,但是是否最终无效尚不确定。如本人追认,则溯及地确定有效;如本人拒绝追认,则确定无效。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被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被追认的,合同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
代理人签订合同是有效的。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