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非全日制用工也是一种合法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
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区别如下: 1、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
非全日制用工有休息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一样,都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没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口头的协议,只要合同是依法约定的即可。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
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签合同的方式: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别权利: 1、以小时计酬为主,且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2、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3、其他特别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