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劳动仲裁后到法院一般需要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限制。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过程中的举证期限,一般是15日,是在仲裁庭受理申请以后开庭以前确定的一段时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申请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当事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而不是向劳动局来申请仲裁,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期限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案件最长会在六十日内出结果。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两到三个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一般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劳动争议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