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以下情形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方有婚外情离婚不可以要求赔偿。对方有婚外情的,只会受到社会给予的道德上的谴责,并不会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配偶以其出轨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离婚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变更,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就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起诉离婚能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不外有两个: 1、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 2、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
我国的民法典对无过错方请求过错方赔偿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由于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那么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损害赔偿:第一、存在重婚情况的;第二、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 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间,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就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查实认为情况属实,依法支持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