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4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如果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应当属于该方所有,为其个人财产;第二,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处理的,则由法院根据
离婚房产分割,具体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以选择,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1、协商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由此可知,法律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允许当事人行使财产处分权利,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房子分割
男女双方离婚一定会牵扯到财产分配,特别是房产更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要看房屋具体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取得了房产证,那么房屋是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离婚时,若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其分割问题由双方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则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都主张取得房产,且同意通过出价竞购的方式取得的,则法院应予以准许;2、若只有一方主张取得房产的,则该方应当根据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做出
离婚时,房产分割规则如下: 1、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如果夫妻在婚前已经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并且采取的是书面形式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应当依照约定分割房产; 2、如果房产是在婚
离婚时,如果夫妻仅有一处房产,且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分割方案。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因此法律支持当事人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房子该如何分割,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财产处分权利; 2
被继承人处分将来可得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因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其财产。如果被承认人所立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其立遗嘱时处分未来可得财产就是有效的。当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获得立遗嘱时尚未取得但现已取得的财产。如果该未来财产尚未获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决不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出现或者没有新理由支持的,原告就不能在六个月之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原告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离婚的,在第一次诉讼结束后的六个月
婚前存款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除非这一项存款是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存下的存款。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之中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
严格意义上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获得的房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这一项房产进行分割或者分配。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准确上说,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与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没有太多差别。只是由于民事诉讼法实行一事不再审原则,除非双方当事人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发现了新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当事人就不应当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根据相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