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首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先分给配偶一半,另一半属于个人财产,当事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诉讼离婚的夫妻,对于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内没有提起上诉的,婚姻关系终止于一审法院法律文书送达之日后的15日; 对于对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的,如果二审法院也判决离婚,婚姻关系终止于二审法院法律文书送达之日。所以一方死亡另一方是有继承权的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解除,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只要婚姻关系未解除,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配偶的遗产
如果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死亡,具有死者立遗嘱将其列为被继承人等情形的,另一方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立遗嘱的,并且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另一方作为配偶不能继承。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那么其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也不会有继承权的。
夫妻一方死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将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剩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
一方死亡另一方可按如下方式继承夫妻共有财产: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均等划分。生存的一方再根据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按照相应的继承份额规定,继承死亡一方的财产即可。
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计算出被继承人的遗产。然后,再根据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最后,确认遗产份额即可。
夫妻一方身亡另一方有权继承,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均等分割。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