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农村租赁土地,如果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于兴建房屋,仍然出租耕地的,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而租赁耕地兴建房屋,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以下情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主体不适格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一种意见认为,A属于城镇居民,依法不能购买农村房屋,故该房屋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而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原则,B与A在签订合
协议签订后,乙方王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树木。2014年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乙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应属无效。乙方
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根据《》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钱款的请求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而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交付不动产和办理产权登记的请求,则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