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
开发商不能一房多卖,因为这样会导致部分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购房目的落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无法取得房屋的其他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承
开发商申请破产的,如果房子已经完工的,买方可以要求转移房子的所有权,或以拍卖房子所得的价款受偿;如果房子未竣工的,则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方法: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2、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3、买房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
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的维权: (1)对已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拥有该房屋所有权;未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2)如果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已经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优先,另一购房人可追究
实践中许多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而将房子卖给数人,但签订的数份购房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因为房屋买卖合同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方式是:购房者首先可以选择私下进行和解,如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如开发商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后一个合同因无权处分最终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提
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可以用以下几种办法: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查询房地产登记簿,查询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异议登记等;2、到当地房管局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法律惩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