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反担保合同就是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也叫做“求偿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本担保的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按照反担保
反担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该合同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条件等。
反担保保证合同的格式如下: 1、标题,保证合同; 2、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3、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4、担保期限、保证方式以及保证担保的范围等。
反担保合同就是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本担保的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保证反担保合同是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本担保的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的担保期间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在合同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 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
质押担保是有主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签订质押合同时,需要有主债权合同,没有主债权合同,
反担保合同的期限如下: 1、一般应由当事人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反担保合同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抵押人的责任。发生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者优先支付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出质人的责任。发生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照有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