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1、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因胁迫而成立的,该婚姻就是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等恢复自由后,才去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在结婚时,一方有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未达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种情况。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一方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因为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可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有如下情形: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行为的情形;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形;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 4、婚姻无效的其他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胁迫结婚和隐瞒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婚姻可撤销的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
一、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什么 1、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以下两种。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
以下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