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可撤销婚姻情形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婚姻篇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个法律名词。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之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中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的财产还是无形的财产,只要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的,就可以依
1、若房子是婚前购置且取得房产证的,则属于购置方个人财产。 2、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
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有: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
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包括: 1、一方重婚; 2、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1、旧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当今的法律删除了这一条款。但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