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是什么,事实与理由是什么,落款写上仲裁委的名字以及申请人的姓名,年月日,附上证据的来源。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发生劳动争议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
当事人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