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抵押担保一般并不是连带保证责任。抵押担保是担保的一种,而保证也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二者一般是分开使用的,但是当事人如果约定抵押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该担保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
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房产交易中的担保责任有: (一)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抵押担保有连带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且该担保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配偶需要承担抵押担保的责任;如果该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配偶不承担该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