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办理再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
监护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需要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指定监护的,提供指定监护协议,或者是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裁定书。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的材料有: 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注:撤销婚姻申请,必须在婚后一年内主动提出。 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去一年,能提起普通
离婚的再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
复婚登记应当提交如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清算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应当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名; 2、提交的清算报告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规范。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携带办理婚姻登记双方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