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
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有关机关的决定书,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已设定抵押权的,要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要交生效的判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买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二、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三、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 四、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
申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
房产诉讼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1、三份民事起诉状,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2、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要正反面复印件;3、一份授权委托书;4、三套证据,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入住日期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户口本补办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户主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能证明户主身份的材料、补领的书面申请、户主出具的委托书以及相关的证明等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户口薄》,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材料等。房屋过户需要当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