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监外执行标准: 1、罪犯已经得了比较严重的疾病,需要送出监狱进行医治,也就是保外就医的。但要是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话,那么不能监外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
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
您提到案外人向检察院申诉,应该有误,因为案外人并非法院判决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是无权申诉的。根据《民诉法》第204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其一,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案外人执
被请求国就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附加条件,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作出承诺。被请求国明确表示对外联系机关作出的承诺充分有效的,也可以由对外联系机关作出承诺。对于
监外执行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其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定的情形不服,可以依法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
监外执行想出去打工,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经考察机关批准后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打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监外执行的程序为: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