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无论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另外,以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后,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合同约定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一并适用的。如果合同中仅选择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方式,未约定赔偿损失的,应按照违约金的约定执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但增加的部分以弥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并用。违约金有很多性质,但最重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的性质。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是一致的。适用违约金,不造成损害的,为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造成对方损
违约金和约定的损害赔偿不能并存。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使用于实际损害的发生,无论是否发生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是基于实际损害,但最终违约金金额的确定与实际损失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并用,主要是指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可以并用。相比损害赔偿金的补偿性,定金则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且定金的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责任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任意性并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
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 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
1、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可以并用。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时候,这样可以使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时候,可以再继续使用损害赔偿责任。所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有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中的一种。
一般不可以并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法律推理理论,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
违约金与赔偿金通常而言是能够并存的。《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若约定的数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