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高空抛物的责任应当由侵权人来承担。但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伤人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无法确认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
可能会有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法律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物业公司没有责任,但有协助调查的义务。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涉事楼层住户均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的举证倒置的合理性是法律对弱者的保护,有利于发现事实真相;风险共摊原则对于高空坠物伤人而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形很多,可以说每一个公民都是潜在的受害者,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赔偿,极不公正。
被高空坠物磕伤赔偿费用范围: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
高空坠物连坐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