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1、托运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 2、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 承运人的义务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收货人的义务有领取运输货物;检验运输货物;支付运输
如果发生货物运输合同违约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3、货物包装要求; 4、托运人注意事项; 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6、收货人的义务; 7、货损赔偿方面。
运输过程中物品损害的索要赔偿,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托运人履行职责的,由运输人对货物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保证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对环境、资源以及其他船舶和设施造成损害。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
货物运输合同违约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有未给付运费的情形、符合双方合同中的约定。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路运输合同涉及到承运人与托运人的问题,承运人全程承保货物,是对托运人的负责,承运人与托运人通常不在一个地方。所以,在出现纠纷时,对其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四个,即被告所在地、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承运人和托运人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向这三个中的任一法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是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运费,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而解除的,或者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用支付运费,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运费,这个情况的,就不用赔偿运费;当事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需要赔偿损失的,当事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危险品运输种类有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
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