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1、提交相关的身份资料; 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
协议离婚理由有: 1、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2、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3、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1、主要写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基础条件等。 2、夫妻双方自愿签的离婚协议书没有效。 3、要在二人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依法生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都是成立未生效的状态。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
丈夫不肯离婚,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时,女方只能至法院提请诉讼离婚。当法院做出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之时,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未达成协议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的内容有: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子女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离婚、债务、财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 2、婚姻关系无效;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一方当事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没结婚证离婚的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
协议离婚步骤都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流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法律上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前提条件,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实质条件,男女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形式条件,离婚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