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稿费算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的共同
父母的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父母的财产,所以拆迁的安置补偿当然也是父母的财产。 当然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的,夫妻二人也在补偿范围内的,那么夫妻双方对拆迁房也享有一定的份额。 父母
婚后的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下,前述结论才成立。如果该拆迁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该安置房屋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祖宅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产权是对被拆房产物权的延伸,因此安置房产权归属于原房产所有权人。 (1)如果被拆迁的祖宅属于夫妻共同
1.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也不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3.被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自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一般也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或者安置房是
婚前房产再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自然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拆迁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也不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军人安家费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军人是在结婚前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这笔费用是军人个人所有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
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1、若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种拆迁安置
转让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的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拆迁房屋是婚前取得的,婚后因征收拆迁取得的安置房是在拆迁房屋的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补偿,拆迁安置房只属于征收房屋的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