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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内容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同时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财产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安置房虽然在获得时间上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安置房系婚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小
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那么拆迁安置房就是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后,那么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2021
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无权分割这2套房产。理由如下:《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民法典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