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破产期间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由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具有优先顺序,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权,部分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或者是重整。对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除了申请之外,还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下列的一些材料:债权发生的证据和事实;债权的具体数额、证据以及性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
破产债权人能申报的债权有: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6.其他。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不同的并购目标和评估方法往往会导致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结果出现极大差异。在探讨对并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之前,必须明确一点: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种公认的和普遍接受的“最准确”的评估方法。
债权人是可以要求破产的。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企业债权人不可以查账,公司的账目资料由法院控制。清算组内部会计师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发生的事实和证据;2、债权的性质、数额和是否有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
破产债权人不一定会收回债权,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
公司破产抵押物债权人是可以得到的,这是行使抵押权的一种方式。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