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
以下是抽逃注册资金的刑事责任:行为人抽逃注册资金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资金罪,应追究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注册资本实际上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愿意以多少财产来承担公司的责任。 基本理论是这样的: 法人是个拟制的人,这个人产生的目的是进行一些经济活动,但这个人没钱。 这个人有若干个父亲,每个父亲给他提供钱。 他的
你要办公司很好,但要认真研究一下《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两个法律,这两个法律对你所问的说得十分清楚。 现在我国的注册制度有很大的改革,主要是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同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几年抽逃出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将借来的资金用于
刑法角度——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注册资本,通常是合营投资方承诺一定会缴纳的出资额或者是合营投资各方已经缴纳的总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要在合营企业的合同以及章程中明确说明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和亏损需要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是债务人的股东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返还出资本金及利息。而债权人可以请求其在公司不能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是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不能要求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