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合同主要条款如果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合同效力是不受影响的。具体的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的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达到法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但是在进行变更的时候,那么合同的
1、缔约能力欠缺:如缔约机关违反其国内法上关于缔约权的规定,或者缔约代表逾越其权限。 2、同意的瑕疵:即违反缔约各方的自由同意,包括缔约一方或各方对有关事实或法律认识的错误,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的诈欺,对谈判代表贿赂,以及对一缔约国施行强迫
除了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外,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个以上见证人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一个重要形式要件,见证人中必须一个人为代书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代书人,仅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是适用除斥期间。原因是诉讼时效只适用于民事权利中的请求权,而主张合同无效属于一种事实确认的确认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预期违约。 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 2、基于合同的消灭;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
在劳动纠纷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直观的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造成维权过程受阻,劳动者因为需要证明劳动关系,会增加维权时间和成本,导致很多劳动者就此放弃维权。劳动者并不能以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最多受到行政处罚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 1.历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合并、分割、改变隶属关系等行政建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是: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就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
在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有以下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只要有使用价值,无论是否使用)。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