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设有合同期限,一并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发包人不愿支付相应补偿费用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订立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需要写明:施工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施工地址,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工程停工多久解除合同,目前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工期停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程停工时间过长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工程停建如何结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结算; 2、工程中途停工
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
1、网上申报。承包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
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包工的书写方式:首先,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以及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无效的合同,如果工程已实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不一定无效。合同的其他内容明确的,未约定日期的,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根据相关条款、行业惯例等推算日期,合同的效力仍为有效。
没写施工日期的施工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工期可另行约定。未写明施工日期并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