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婚姻无效不算是离过婚了。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仍是未婚,而是夫妻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是离异,所以不可以将婚姻无效和离婚混同。
一般有以下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包括这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有这几种情形都可以证明婚姻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
冒名顶替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
无效婚姻的情形中不包括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是: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算作无效婚姻: (一)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类: 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间,
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算无效婚姻: 一、重婚。所谓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
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以及双方具有近亲关系。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