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后前妻是不可以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中配偶指的是现任的配偶。所以离婚后前妻便不是前夫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前夫在遗嘱中指定前妻为继承人。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
对一方的婚前财产,再婚夫妻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的财产是属于一方个人的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离婚后对前夫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前夫有遗嘱留给前妻。夫妻一旦离婚了,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没有配偶关系,所以前妻就不是前夫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前夫的遗产。
再婚后,前妻没有财产继承权。当事人与其前妻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之间也就不存在法定继承关系,前夫死亡后,前妻也无法通过法定继承取得前夫的遗产。但是如果前夫通过遗赠,将遗产赠与前妻,是合法的。只要该遗赠是前夫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继承权。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力。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前财产,夫妻一方有继承权。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方去世后,婚前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处理,由该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作为该方的配偶,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应当和
丈夫婚前财产妻子享有继承权,妻子一般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夫妻结婚之前没有财产继承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婚姻关系,配偶才具有财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所以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前妻对前夫的财产,不再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有: (一)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
婚前财产,后妈有继承权。父亲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父亲去世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应当作为父亲的遗产,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后妈作为父亲的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因此父亲的婚前财产是按
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就算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夫妻作为配偶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对于婚前财产,配偶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