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不论结婚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婚前财产加名后离婚后分割标准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还贷部分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关键在于,财产的获得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还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如果获得财产的时间是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应当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反之,如果获得财产的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而且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的时候,该项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确定。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属
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1、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的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且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个人财产不必参加分割。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法律规定,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法定财产制,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将个人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