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没有离婚协议书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一般不能先办理离婚登记再补办离婚协议书。在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丢失的,也无需补办,直接复制另外一方现存的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备份的即可。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还有一份留在民政局归档。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若离婚协议书丢了,需要当事人携带本人的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并进行复印,复印后再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书遗失了不是补办是补领,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当事人在丢失离婚协议后,应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工作人员查阅离婚档案,然后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并请工作人员加盖民政局的公章,这样复印件就与原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档案都是婚姻登记机关保存的,而当离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丢失的话是可以到办理离婚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领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应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待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确实属实的情况就会补发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的,可以向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后离婚协议丢失的可以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办,与离婚证和结婚证一样,可以拿着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的,重新写一份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补办。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