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子女即使放弃继承权,也不能不尽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赡养义务。并且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前述的赡养义务。
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在我国继子女对于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需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形成了,也就是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则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则不用承担。
有继承权。 1、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2、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作为有扶养能力
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与亲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放弃继承而拒绝赡养老人。 继承权是权力,权力可以放弃;赡养父母是义务,义务必须履行。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不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则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 2、如果后妈对继子女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