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消灭期间的规定有:一般情况下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权利消灭。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生效,当事人只能就合同违约行为主张救济,不能再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撤销权消灭后,无法救济,原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般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作用在于使已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消灭。但撤销权的行使有没有溯及力,在不同种类的撤销权中是不同的。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
以下情况撤销权灭失: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需要自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消灭期间的规定如下:撤销权的消灭期间一般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的消灭期间为九十日。
《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权效力消灭的情形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情形;法定其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
不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条款如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条款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