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由于后续的配偶是否有权继承前任的遗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去世的前任在生前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赠给后续配偶的,后续配偶就有权继承。否则,后续配偶由于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前任遗产。
土地转包期内乙方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继承人等。 我国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
土地转包期内乙方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继承人等。 我国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
关于拖欠土地承包租金纠纷的问题,可以要求催缴相应费用,仍然不缴纳的话,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该合同。具体的可以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应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
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
离婚土地的分配制度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离婚土地的分配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关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办法,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
离婚之后的土地分配一般是先按照双方协商的原则来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功再进行分割。具体而言,在土地的分割上,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但如果不能进行平均分割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离婚之后的土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