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
离婚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的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起诉离婚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法院才能依法的受理。而且只有确定双方
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
在深圳法院可起诉离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当事人双方有几个子女,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一般是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认定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
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男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办理,如果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到男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 如果男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女方住所地的法院办理,如果女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到女方经常居住地办理: (一)在中华人
女方起诉离婚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女方起诉离婚,一般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 2、如果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 3、如果男方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监禁的
女方起诉离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前应当提前写好起诉状,准备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清单,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有以下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
起诉离婚的,具体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