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 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 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一、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二、提交材料: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申请要符合一方收到胁迫或者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有下列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1.因受胁迫结婚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
民法典对婚姻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撤销婚姻也就是无效婚姻。存在无效婚姻又叫做违法婚姻,也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一般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一般情况下,可撤销婚姻的需要满足的条件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第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被胁迫的婚姻以及夫妻一方隐瞒自己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
撤销婚姻有下列条件: 一、存在下列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 (一)一方被胁迫结婚。 (二)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是没有如实告知对方,婚后被对方发现了。 二、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 (一)被胁迫结婚的,要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有以下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