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拆除农村房屋的合同可以写明拆迁主体双方的基本信息;拆除房屋的基本信息;拆迁时间与拆迁方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对房屋赠与合同申请公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赠与合同、房产证等材料,由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赠与程序是: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需要以下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 2、赠与人和受托人拿着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3、持相关的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公证部门来办理赠与公证手续; 4、到房地产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任意撤销需要房屋权利为转移前才能行使; (2)法定撤销权是以下情形可以行使;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法定其他
无偿提供房屋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双方信息、房屋情况、使用期限、权利和义务、无偿使用说明、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应当重点对无偿提供房屋并使用的情况进行说明,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赠与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1、赠与人对赠与物有处分权。 2、赠与合同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房屋赠与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