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股东还可以在法定情况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控股股东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符合法定情形的,控股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权利: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控股股东无权直接解散公司。股东解散公司须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作出股东会决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股东无权直接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二、知情权。 三、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四、股东大会召集权。 五、股东大会提案权。 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股东股东会有以下权利: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其他。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区别如下: 1、提名不同。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2、持有股份不同。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
控股股东没有权利直接解散公司,股东想要解散公司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决议的,才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是没有权直接解散公司的。解散公司须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作出股东会决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股东无权直接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