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姐姐无义务替弟弟还钱。 原因为:第一,兄弟姐妹之间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兄弟姐妹之间仅仅存在血缘上的关系,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所以对弟弟所欠下的钱,姐姐没有任何义务替弟弟还钱。 第二,弟弟若已经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
弟弟欠债父母没有义务还。如果弟弟是完全民事行为人,父母没有义务还款,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而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视情况而定。哥哥如果有财产,被弟弟继承的,弟弟只要把哥哥的财产价值归还完毕,就不再有清偿债务的责任。如果哥哥压根没有财产,家人就没有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兄弟姐妹对兄弟的扶养义务有: 1、兄弟姐妹未成年。如果兄弟姐妹年满18岁,即使不能自食其力,兄弟姐妹也没有抚养义务; 2、兄弟姐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弟姐妹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或者只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他们对兄弟姐妹
依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
夫妻双方离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
兄妹欠债没有义务归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法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就有偿还义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没有偿还义务。共同债务是指: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承担的是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的产生需要条件,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
离婚后双方对子女都还有教育的义务。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离婚之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