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
股东可以不同意放弃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除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如果是股东自己不愿意放弃股权的话,是没有人可以逼迫的,如果是一方股东愿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而有其他的股东不愿意他放弃的话,其他股东的要求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具体规定的,应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给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优先股属于股东权益。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股东权益包括优先股权益。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股东权益是指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股东利益分配在由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中,股东的收益权是由他们在公司中的控制权保证的,这是在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情形。随着大型公众公司的出现,单个股东占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很小,股东人数太多以至于他们已经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进行控制。因此,当股东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小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小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