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消费者委员会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消费者有权索要发票的规定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盲盒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盲盒”,是指消费者不能提前得知具体产品的包装物,只有购买后打开才会知道包装内商品的种类、规格、款式等,具有能意外得到自己心仪商品的可能。“盲盒”的销售,利用的是消费者的猎奇心理和赌博心理,且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损害消
在消费过程中受损害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提供服务、货品的商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处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一般是不包括求偿权的,人格尊严权通常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如果遇到商家有哄抬物价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但是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消费者应注意保存证据。
消费者协会是没有权罚款的。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所以,消费者协会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不能对任何单位、个人做出罚款的行为。
超市搜身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所以超市是没有权利搜查消费者的人身和物品的。随意搜查他人人身,侵犯公民人身权,除被侵害人可以依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知悉、获取所要购买产品相关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对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
商城拒告厂家信息消费者是否有权索赔,要看情况。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果消费者所询问的厂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获得相关信息,和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