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不同的案件,当事人应去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起诉。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4、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意思是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包括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立法上划分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性质,即是普遍刑事案件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的涉及面和影响的大小;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重要、最复杂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相关规定。主要规定了,普通一审刑事案件由初级法院管辖,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