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首先,彩礼的法律性质一般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一般归属于女方,即接受赠与的一方。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于双方所有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
1、离婚后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男方在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 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结婚三年,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离婚了一般归女方,若是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女方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一般归女方,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
我弟结婚半年想离婚,符合法定彩礼退还条件的,彩礼钱能退。离婚后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女方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彩礼在离婚后
一般没登记结婚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分手彩礼钱应当退还。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离婚的彩礼按下
想离婚,结婚前的彩礼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能要回: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 1、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支付的彩礼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个女方个人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
离婚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在一定条件下,男方有权请求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